父親欠銀行貸款,沒能力償還會影響子女上學就業嗎
一、父親欠銀行貸款,沒能力償還,會影響子女上學就業的嗎
1、不影響孩子上學的。
2、但是如果還不上,肯定是有影響的,列入老賴黑名單,限制出行,限制子女上大學,限制高消費等。如果僅僅是被起訴是不影響子女上學的,但是如果在判決生效之后,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義務被對方申請強制執行的話,則會對子女上學產生一定的影響。欠錢不還無論是網上的還是現實中都會承擔逾期滯納金,會面臨追討,面臨信用危機,如果不及時歸還有可能面臨訴訟。借款人還是遲遲不還款的話,借貸方可以根據其留下的聯系方式進行催款,甚至是給借款人的親朋好友打電話催款。最后會關聯到借款人的信用度的。父母欠銀行貸款不能歸還,屬于個人行為,對其子女貸款、上學、就業、參軍等沒有影響。但欠債人子女在繼承遺產時,必須先償清債務,才能繼承遺產。 貸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將會產生的后果: 銀行會不斷電話催收貸款,電話無果則工作人員直接上門拜訪;直接從貸款人在貸款銀行的結算賬戶扣收貸款本息,并凍結該結算賬戶的對外支付。如果父母被列為被執行人,被限制高消費措施后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3、我國法律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其高消費及非生活或者經營必需的有關消費。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執行人,人民法院應當對其采取限制消費措施。
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九條
二、父親欠銀行貸款沒還上,會不會影響子女買房子
1、不影響。可以的,父親欠債和子女買房并無關聯性。
2、欠銀行錢逾期不還會影響到個人征信,不會影響到家人包括配偶和子女。父親和子女是兩個獨立體,如果個人征信良好,是完全可以貸款買房的,但在父親在征信刷新之前就無法以父親的名義貸款買房了。
三、父親欠銀行貸款不還,會不會影響兒女上重點大學和高中
如果父母欠了銀行貸款,理論上不會影響子女報考公務員。父母承擔的法律責任一般不會涉及到子女,除了個別法律規定明確相關的。我們國家公務員的報考資格條件為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社會公德
4. 年滿十八周歲
5.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備擬錄用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四、父親自己欠下銀行貸款會影響子女嗎
1、父親欠銀行錢對子女是否有影響,要視情況而定。首先征信不良影響的是當事人的經濟生活,比如辦理信用卡和貸款等。一般來說,父母有不良記錄不會影響子女,但如果當事人被例如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將會對子女就業、考公等產生一定的不良影響。
2、父母欠債是個人行為,可以對其進行征信,被限制高消費等。對孩子沒有太大影響,除非有可繼承的財產需要孩子繼承的,這樣會承擔一些責任,另外對子女上學、就業與考試存在一些不利影響。子女不用還父親的債,子女只要不繼承父母遺產是不承擔償還義務,即使繼承遺產,也是承擔遺產范圍內財產。自愿還的例外。
3、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即在遺產范圍內清償債務,如果債務超過遺產價值,可以不予清償,即子女無義務還款,自愿的除外。
五、父輩銀行貸款會不會影響子女的征信,子女會不會跟著父輩一起坐牢
征信影響方面1、會降低借款人的貸款金額。
2、不給借款人優惠利率或使貸款利率上浮。
3、如果有多次的信用不良記錄,會直接拒絕借款人的貸款申請。
4、對招聘求職、租房子甚至簽證出國多個領域都有影響。
5、征信差會被列入央行黑名單給生活帶來很多不便。
影響個人征信的行為?
1、拖欠水費、電話費度等其他的相關費用,這些小事都會影響到自己的個人征信。??
2、借款人負債過高的話。大多數人都已經有在購車貸款與買房貸款還款額超過借款人的月收入百分之五十,還有信用卡每月還款金額超過借款人的月收入百分之五十一樣會被列入不良信用報告系統中。??
3、借款人申請道辦理個人貸款違約。凡是有未還貸款本息或者擔保回人正在代還的現象;以資抵債近期、兩年內有貸款展期等記錄,一樣會也被列入信用記錄名單上。??
4、借款人信用卡逾期。持卡者忘記還款或者一直拖欠不還的情況,1年內如果還款額次數超過六次也會被記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一條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六、父親還不上貸款,會影響子女上大學嗎
1、對孩子考學一般是沒有影響的。
2、如果貸款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當與貸款機構進行協商,寬展還款期間或者分期歸還;如果貸款機構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3、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一旦被限高,其子女就無法就讀高消費民辦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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