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證貸款相關規定
一、土地使用證如何貸款的相關規定是什么
1、無償取得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的不能直接抵押。
國營企業和集體企業由于歷史原因,占有和使用城鎮國有土地。上述企業對這類無償劃撥的土地只有使用權,沒有處置權,更不能用劃撥土地作為抵押物。
2、土地使用權抵押的前提。
房地產開發商或企業只有與政府簽訂了土地出讓合同,交足了地價款,獲得了土地使用證,才有資格合法地將自己的土地使用權予以抵押,以獲得銀行貸款或其他形式的資助。沒有上述法律條件,土地使用權的抵押便無效。
3、抵押須有書面文件。
土地使用權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之間應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簽訂抵押協議。因為土地使用權抵押往往涉及較大金額,任何口頭約定都是草率的和不嚴肅的,所以任何土地使用權抵押都要形成文字,制訂出法律文件。
4、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筑物一致的原則。
在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及一切權益隨之一并抵押。所以在簽署土地使用權抵押協議時,應詳細列出地上建筑物和附著物及其所產生的權益。
5、保險問題。
土地使用權抵押,如其地上有建筑物或其他附著物,抵押人應當對地上建筑物辦理保險手續,并應在保險單上注明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保險合同的期限應長于抵押協議的期限。
6、土地使用權抵押時,應辦理登記手續。
如果是生地或其上沒有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首先應到土地管理機構進行登記,然后到房地產管理局登記備案。如果是其上有建筑物或其他附著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則只需到房地產管理局登記備案,并辦理他項權利證書。
7、土地使用權抵押之前,應聘請評估機構評估。
一般情況下,抵押人抵押自己的土地使用權,期望得到銀行或金融機構的貸款,而金融機構貸款數額的依據之一便是土地使用權的價值,所以在抵押之前,應請具有房地產評估資格的評估機構予以評估,根據評估報告,抵押權人再作出是否接受抵押的決策。
8、董事會的決議。 抵押人若是三資企業,在抵押之前須提供董事會同意抵押的決定,股份有限公司須提供股東大會和董事會同意抵押的決議。
9、應請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
為了證實抵押人的主體資格,土地使用權的合法性、有效性和真實性,以及整個土地使用權抵押過程的合法性和可行性,為了保障抵押權人的權益,抵押權人應聘請律師就抵押問題出具法律意見書。
10、土地使用權抵押時應辦理公證手續。
因為土地使用權抵押涉及的是不動產抵押,標的重大,所以在簽署土地使用權抵押協議時,抵押雙方應到國家公證機關辦理公證手續。
11、處置抵押物時,應申請房地產管理機構予以協助。
抵押人在抵押協議規定的期限內未能履行義務,或者抵押人在協議有效期間解散或破產時,抵押權人可以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抵押協議的規定處分抵押物——土地使用權。在處理土地使用權時,抵押權人應當申請土地管理部門協助處理所抵押的土地使用權,并辦理土地使用權過戶手續。
12、抵押權的終結。 土地使用權抵押協議到期或因其他原因取消土地使用權抵押協議的,應當到土地管理部門和房地產管理部門注銷抵押協議。
在進行對土地使用證進行抵押的時候,我們需要注意,并不是所有的都是可以進行抵押的,尤其是無償取得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是不能直接抵押的。對于土地證明怎么寫來說,我們在進行撰寫的時候,需要將土地的基本信息進行交代,而且一定是要加蓋公章的,否則,是無效的。
二、債的擔保,法律是怎么規定的
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的擔保方式為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
1)保證
是指第三人(保證人)與債權人(被保證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第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承擔責任的一種保證方式。
(
2)抵押
就是債務人或第三人不轉移法律規定的可做抵押的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就抵押物賣得價金優先受償。
(
3)定金
是指為確保合同履行,一方向對方支付一定的貨幣的保證方式。當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當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
4)留置
是指合同的一方當事人由于對方不履行合同義務,對已經占有的對方財產采取的扣留處置的一種保證方式。扣留期限屆滿,對方當事人仍不履行合同義務時,留置人有權依法變賣扣留的財產,并從價款中優先得到清償。
5、質押
就是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占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就該動產賣得價金優先受
三、個體戶營業執照貸款的規定是什么
1.有固定的經營場所(需要現場調查,并提供經營場所出租繳費或房產證明),且經營的項目合法。
2.正常經營時間滿一年,部分貸款機構放寬要求,需要滿6個月。
3.經營狀況相對比較良好,具有穩定的營收能力(需要提供近半年的對公流水做佐證)。
4.借款主體責任人需要保持良好的信用記錄。
四、在APP貸款,銀行卡弄錯一位數,就要12000的認證費,怎么回事
你好,是不是網貸提現到平臺,還沒有到你銀行卡,就說你卡號錯誤,資金被凍結了,然后客服就告訴我說要交多少多少保障金,解凍金,保證金等反正就是各種理由交錢到某個帳戶才能解凍,然后有可能還給你發一份以銀監會名義的文件,或者說要提交法務部處理,就算你不交錢也要還款。
五、最高檢高利轉貸案件的相關解釋規定具體是什么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公通字[2010]23號)
第二十六條[高利轉貸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高利轉貸,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二)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兩年內因高利轉貸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高利轉貸的。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 第二十六條
[2]《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 第一百七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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