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法律服務收費標準標準為何?
一、律師法律服務,收費的行業標準是什么樣的
(一)代理刑事訴訟案件1、刑事訴訟案件分階段收費
1、偵查階段
1200-8000元/件
2、審查起訴階段
1200-8000元/件
3、審判階段
1200-15000元/件
2、擔任刑事自訴案件被告人的代理人或刑事案件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述標準酌減收費。
3、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參照代理民事訴訟案件的標準收費。
(二)代理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案件
1、不涉及財產關系或爭議標的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的,每件收費基本代理費1000-8000元;
2、涉及10萬元以上財產關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費外,另按爭議標的大小、分段累計收費
10萬元以上——50萬元部分(含50萬元)
4-
6%
50萬元以上——100萬元部分(含100萬元)
3-
5%
100萬元以上——500萬元部分(含500萬元)
2-
4%
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部分(含1000萬元)
1-
3%
1000萬元以上
1-
2%
(三)代理刑事、民事、行政二審、重審和再審案件、刑事死刑復核案件的,執行一審收費標準;但代理一審后再代理二審、或代理二審后再代理重審、或代理一審、二審后再代理再審的,按一審標準酌減收費。
二、委托律師,法律服務收費行業標準是什么
(一)計件收費第一,代理刑事案件
1、在偵查階段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
1500-10000元/件;
2、審查起訴階段
2000-10000元/件;
3、一審階段
3000-30000元/件。
代理刑事自訴案件或擔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上述標準酌減收費。
第二,代理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案件
3000-12000元/件。
(二)按標的額比例收費
代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案件可以根據訴訟標的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收費
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8%-
12%,
收費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1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含1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5%-
7%;
1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3%-
5%;
1000萬元以上至1億元(含1億元)部分收費比例為1%-
3%;
1億元以上部分收費比例為0.
5%-
1%。
(三) 計時收費
代理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案件和國家賠償案件,以及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的計時收費標準為200-3000元/小時。
三、翠巒區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是什么
黑龍江省物價監督管理局黑龍江省司法廳。關于基層法律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的通知。
黑價聯〔
2016〕23號。
各市(地)、縣(市)物價局、司法局,省墾區、森工物價局、司法局
為維護基層法律服務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基層法律服務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家發改委關于放開部分服務價格意見的通知》(發改價格〔
2014〕2755號)和《黑龍江省基層法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黑價聯〔
2016〕22號)有關規定,現將我省基層法律服務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下列基層法律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
(一)擔任公民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工傷賠償,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代理人,以及擔任涉及安全事故、環境污染、征地拆遷賠償(補償)等公共利益的群體性訴訟案件的代理人;
(二)擔任公民請求國家賠償案件的代理人。
二、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基層法律服務收費標準。
(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每件收費200—1000元;
(二)涉及財產關系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計收費
1.標的額10萬元及以下的,按標的額3%收費;
2.標的額10萬元以上至50萬元的,按2%收費;
3.標的額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的,按1%收費;
4.標的額10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的,按0.
5%收費;
5.標的額500萬元以上的,按0.
2%收費。
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在以上標的額比例范圍內與委托人協商確定具體的收費標準,每件法律服務費最低收費額500元,最高收費額不得超過8萬元。
三、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基層法律服務不得實行風險代理收費。
四、代理疑難、復雜的法律事務,基層法律服務所可與委托人單獨簽訂委托服務協議,共同明確疑難、復雜法律事務的項目和,收費標準可由雙方在政府指導價基礎上協商確定。
五、本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執行至2020年6月30日。《黑龍江省物價監督管理局黑龍江省司法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基層法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黑價聯〔
2013〕1號)中有關黑龍江省基層法律服務政府指導價收費項目及標準同時廢止。
黑龍江省物價監督管理局黑龍江省司法廳。
2016年5月16日。
四、翠巒區律師服務收費標準
黑龍江省物價監督管理局黑龍江省司法廳。關于基層法律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的通知。
黑價聯〔
2016〕23號。
各市(地)、縣(市)物價局、司法局,省墾區、森工物價局、司法局
為維護基層法律服務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基層法律服務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家發改委關于放開部分服務價格意見的通知》(發改價格〔
2014〕2755號)和《黑龍江省基層法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黑價聯〔
2016〕22號)有關規定,現將我省基層法律服務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下列基層法律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
(一)擔任公民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工傷賠償,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代理人,以及擔任涉及安全事故、環境污染、征地拆遷賠償(補償)等公共利益的群體性訴訟案件的代理人;
(二)擔任公民請求國家賠償案件的代理人。
二、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基層法律服務收費標準。
(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每件收費200—1000元;
(二)涉及財產關系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計收費
1.標的額10萬元及以下的,按標的額3%收費;
2.標的額10萬元以上至50萬元的,按2%收費;
3.標的額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的,按1%收費;
4.標的額10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的,按0.
5%收費;
5.標的額500萬元以上的,按0.
2%收費。
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在以上標的額比例范圍內與委托人協商確定具體的收費標準,每件法律服務費最低收費額500元,最高收費額不得超過8萬元。
三、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基層法律服務不得實行風險代理收費。
四、代理疑難、復雜的法律事務,基層法律服務所可與委托人單獨簽訂委托服務協議,共同明確疑難、復雜法律事務的項目和,收費標準可由雙方在政府指導價基礎上協商確定。
五、本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執行至2020年6月30日。《黑龍江省物價監督管理局黑龍江省司法廳關于印發的通知》(黑價聯〔
2013〕1號)中有關黑龍江省基層法律服務政府指導價收費項目及標準同時廢止。
黑龍江省物價監督管理局黑龍江省司法廳。
2016年5月16日。
五、翠巒區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
黑龍江省物價監督管理局黑龍江省司法廳。關于基層法律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的通知。
黑價聯〔
2016〕23號。
各市(地)、縣(市)物價局、司法局,省墾區、森工物價局、司法局
為維護基層法律服務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基層法律服務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家發改委關于放開部分服務價格意見的通知》(發改價格〔
2014〕2755號)和《黑龍江省基層法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黑價聯〔
2016〕22號)有關規定,現將我省基層法律服務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下列基層法律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
(一)擔任公民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工傷賠償,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代理人,以及擔任涉及安全事故、環境污染、征地拆遷賠償(補償)等公共利益的群體性訴訟案件的代理人;
(二)擔任公民請求國家賠償案件的代理人。
二、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基層法律服務收費標準。
(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每件收費200—1000元;
(二)涉及財產關系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計收費
1.標的額10萬元及以下的,按標的額3%收費;
2.標的額10萬元以上至50萬元的,按2%收費;
3.標的額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的,按1%收費;
4.標的額10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的,按0.
5%收費;
5.標的額500萬元以上的,按0.
2%收費。
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在以上標的額比例范圍內與委托人協商確定具體的收費標準,每件法律服務費最低收費額500元,最高收費額不得超過8萬元。
三、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基層法律服務不得實行風險代理收費。
四、代理疑難、復雜的法律事務,基層法律服務所可與委托人單獨簽訂委托服務協議,共同明確疑難、復雜法律事務的項目和,收費標準可由雙方在政府指導價基礎上協商確定。
五、本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執行至2020年6月30日。《黑龍江省物價監督管理局黑龍江省司法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基層法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黑價聯〔
2013〕1號)中有關黑龍江省基層法律服務政府指導價收費項目及標準同時廢止。
黑龍江省物價監督管理局黑龍江省司法廳。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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