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朋友想離婚,但男的不同意離婚,應如何處理
一、我的朋友想離婚,但男的不同意離婚,應該怎樣辦
我國法律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二、夫妻一方想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應該怎么辦
1、一方不同意離婚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離婚,是否判決離婚需要看雙方之間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人民法院就會判決離婚。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三、因家庭暴力想離婚對方不同意怎么辦,離婚孩子怎么辦
因為家庭暴力想離婚對方不同意,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孩子撫養權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規定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2]《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四、想離婚,男方一下同意離一下不同意離怎么辦
1、若一方要離婚,另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則要離婚的一方需要到對方住所地的法院起訴離婚。
2、起訴離婚需要的證件材料
1離婚起訴狀;
2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復印件;
3離婚理由的事實證據;
4財產分割相關證據(房產證、存折、汽車、公司營業執照、股權比例證明和其他財產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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