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裁員了,但我還差3天才正式滿半年,如何談我的賠償金額?
一、我們公司裁員了,但是我還差3天才正式滿半年,我如何談我的賠償金額呢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四)項和第四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和第四十二條規定裁員,應當按勞動者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經濟補償金,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滿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2]《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1]《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一條和第四十二條
二、公司要裁員,我們的補償金怎么計算
計算標準如下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計算標準如下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47條
三、公司要裁員,最高賠償是多久
1、被裁員可獲得的賠償最多不超過12個月。職工在該單位工作滿一年的話,則可以獲得的賠償金相當于1個月工資。通常情況下,用人單位是裁員的話那么應該按照n+
1 進行補償,n表示職工在這家公司工作年限。
2、目前賠償金的金額是按照職工工作年限來看的,如果職工在該用人單位工作滿一年則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其中,不滿六個月,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四、年滿50了,但合同還有3年多,公司能解除合同嘛,我能得到賠償嘛
1、如果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您可以得到經濟賠償。
2、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3、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五、不滿半年被裁員要怎么補償,法律上該如何規定
法律分析員工工作不滿半年被用人單位裁員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員工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員工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員工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5]《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一條
[6]《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7]《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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