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出軌離婚,婚前財產能分到嗎
一、老公出軌離婚,婚前財產可以分到嗎
1、如果夫妻雙方對婚前財產沒有特別約定,那么老公的婚前財產屬于老公一人所有,離婚時妻子一般不能分到老公的婚前財產。但是老公出軌,屬于有重大過錯,妻子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3、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4、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5]《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二、女人出軌后,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可以分嗎
1、離婚時,女方可以分割共同財產,男女雙方可以協議分割,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人民法院在分割財產時,會適當照顧男方無過錯方的利益。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三、女方沒有工作,離婚時可以分財產嗎
女方沒工作,在離婚時也有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在夫妻沒有特殊約定的情形下,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并且,女方婚后雖然沒工作,但對于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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