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復審程序?
一、專利復審的程序?
1.專利復審程序的啟動有一定的時間限制,專利申請人在接到駁回專利申請通知后3個月的時間內可以決定是否請求專利復審;
2.專利復審程序啟動的主體是專利申請人,只有專利申請人才有資格提起專利復審請求,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啟動專利復審程序;
3.專利復審的審查,專利復審委員會應當將受理的專利復審請求書轉交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原審查部門進行審查。原審查部門根據專利復審請求人的請求,同意撤銷原決定的,專利復審委員會應當據此作出專利復審決定,并通知專利復審請求人。
4.專利復審委員會進行專利復審后,認為專利復審請求不符合專利法和專利法細則有關規定的,應當通知專利復審請求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內陳述意見。期滿未答復的,該專利復審請求視為撤回;經陳述意見或者進行修改后,專利復審委員會認為仍不符合專利法和本細則有關規定的,應當作出維持原駁回決定的專利復審決定。
5.專利復審委員會進行專利復審后,認為原駁回決定不符合專利法和專利法細則有關規定的,或者認為經過修改的專利申請文件消除了原駁回決定指出的缺陷的,應當撤銷原駁回決定,由原審查部門繼續進行審查程序。
6.專利復審的撤回和終止,專利復審請求人在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決定前,可以撤回其專利復審請求。專利復審請求人在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決定前撤回其專利復審請求的,專利復審程序終止。
二、申請專利復審有哪些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四十一條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設立專利復審委員會。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專利復審委員會復審后,作出決定,并通知專利申請人。
專利申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四十一條
三、專利申請中如何請求復審?
1、在收到駁回申請的通知之日起或者收到撤銷或者維持專利權決定的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提出復審請求。
2、請求復審應當提交“復審請求書“一式兩份,在其中說明復審的理由,復審理由應當針對專利局的駁回決定中提出的事項請求進行申訴,否則不予受理。
3、為了支持復審理由或者消除申請文件中的缺陷,申請人在請求復審時,可以附具有關證明文件或資料,也可以對申請文件的駁回決定中涉及的部分進行修改。
4、復審請求應當由全體申請人共同提出。請求復審的還應當繳納規定的費用。
四、專利申請能復審幾次有沒有法律規定
專利的駁回復審只允許做一次,復審委員會的答復或者修改只有1次機會。關于專利申請能復審幾次的問題,還可以點擊在線律師咨詢,我們幫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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