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債務認定標準2023
一、夫妻共同債務認定標準2023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chǎn)經(jīng)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程新文表示,根據(jù)這部司法解釋,在夫妻雙方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財產(chǎn)未約定歸各自所有,或者雖有約定但債權人不知道該約定的情況下,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都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如果未舉債的夫妻另一方認為該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證明責任。“當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對外所負的債務,尤其是數(shù)額較大的債務,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疇時,認定該債務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標準,是債權人能否證明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chǎn)經(jīng)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的意思表示。”程新文說,“如果債權人不能證明的,則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二、夫妻共同債務認定2023
夫妻債務分為夫妻共同債務與夫妻個人債務。夫妻共同債務包括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為履行法定扶養(yǎng)義務所負的債務;為履行法定贍養(yǎng)義務所負的債務;共同生產(chǎn)、經(jīng)營所負的債務等。(一)夫妻共同債務的范圍大致分為以下幾類1、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如購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負債務;購買、裝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負的債務;為支付一方醫(yī)療費用所負的債務。2、夫妻一方或雙方為履行法定扶養(yǎng)義務所負的債務。
3、履行法定贍養(yǎng)義務所負的債務。
4、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5、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所負的債務。
6、夫妻共同從事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所負的債務。
7、夫妻協(xié)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二)夫妻共同債務的《婚姻法》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時處理財產(chǎn)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指出,夫妻共同債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因日常生活所負的債務;
2、因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所負的債務;
3、夫妻一方或雙方治療疾病所負的債務;
4、因撫養(yǎng)子女所負的債務;
5、因贍養(yǎng)有贍養(yǎng)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6、其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夫妻共同財產(chǎn)償還,共同財產(chǎn)不足償還的,從夫妻個人所得財產(chǎn)償還。
引用法規(guī)
[1]《婚姻法》 第四十一條
三、刑事申訴沒有次數(shù)限制嗎2023年
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刑事案件的申訴具有以下限制1、申訴人就同一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訴一次。
2、對經(jīng)兩級人民法院依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復查均駁回的刑事案件,當事人再次提出申訴的,如果沒有新的充分理由,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對經(jīng)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依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qū)徖砗缶S持原判的刑事案件,當事人再次提出申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對最高人民法院再審裁判或者復查駁回的刑事案件,申訴人仍不服又提出申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九條 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認為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員阻礙其依法行使訴訟權利的,有權向同級或者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或者控告。人民檢察院對申訴或者控告應當及時進行審查,情況屬實的,通知有關機關予以糾正。
引用法規(guī)
[1]《刑事訴訟法》 第四十九條
四、債權轉(zhuǎn)讓需要通知保證人嗎2023年
債權轉(zhuǎn)讓欲使保證人繼承承擔保證責任,就必須取得保證人的同意。合同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經(jīng)債權人同意,債務人可以將合同債務轉(zhuǎn)讓給第三人。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zhuǎn)讓債務、未經(jīng)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對未經(jīng)其同意轉(zhuǎn)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五、怎樣證明不是共同債務2023年
證明不是共同債務需要舉證的有一方未經(jīng)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jīng)濟活動,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一方都由其個人使用的不合理開支所負的債務,比如一方的吸毒、嫖娼、賭博、贈與、請客因此引起的債務。法律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一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第二條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第三條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chǎn)經(jīng)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引用法規(guī)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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