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選舉罪的一般判罰
一、構成破壞選舉罪一般會如何判
構成構成破壞選舉罪的會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本罪只有情節嚴重才會構成,所謂情節嚴重指以下情形1、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等手段,妨害選民、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致使選舉無法正常進行,或者選舉無效,或者選舉結果不真實的;
2、以暴力破壞選舉場所或者選舉設備,致使選舉無法正常進行的;
3、偽造選民證、選票等選舉文件,虛報選舉票數,產生不真實的選舉結果或者強行宣布合法選舉無效、非法選舉有效的;
4、聚眾沖擊選舉場所或者故意擾亂選舉場所秩序,使選舉工作無法進行的;
5、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條,在選舉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國家機關領導人員時,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偽造選舉文件、虛報選舉票數等手段破壞選舉或者妨害選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二百五十六條
二、破壞選舉罪具體如何處罰的
1、人民法院對于構成破壞選舉罪的犯罪分子,應當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2、《刑法》規定,在選舉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國家機關領導人員時,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偽造選舉文件、虛報選舉票數等手段破壞選舉,情節嚴重的,則構成破壞選舉罪。
三、怎么樣才會構成搶奪國家機關證件罪,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符合《刑法》當中所規定的犯罪構成要件,才會構成搶奪國家機關證件罪,客體要件是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而客觀要件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搶奪國家機關證件的行為,主觀要件是故意,主體要件是一般主體。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
本文鏈接:http://m.nutrition-ingredients.com/news/article/10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