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一方財產財產遺囑
一、再婚一方財產財產遺囑
再婚夫妻一方證明婚前財產在我國婚姻法中未做專門規定,再婚婚前財產的確定和初婚婚前財產的確定原則是一樣的,都是一個法律名詞,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二、夫妻共同財產一方能立遺囑嗎
在一方不知情的情況下轉移共同財產法律是不認同的,在離婚時可以不分或者少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三、夫妻共同財產一方可以寫遺囑嗎
《調解仲裁法》第27條第4款規定勞動報酬爭議的仲裁時效,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不受一年時效的限制。法律規定仲裁時效的目的是為了促進權利關系安定、保護義務人、對疏于行使請求權人以有效壓力,進而在權利人與義務人之間實現一種利益平衡。本案中,該公司所繳納的社會保險在社保經辦機構有記錄,不存在因舉證困難而承擔法律風險,故在牛先生一時疏于主張權利或在職期間迫于就業壓力而不宜主張權利,就導致其勝訴權的喪失,會產生實質的不公平。
引用法規
[1]《調解仲裁法》 第27條
四、再婚后如何立財產遺囑
一、首先應該知道遺囑有哪些形式,通常來說,遺囑可采用如下幾種方式1、公證遺囑。
2、自書遺囑。
3、代書遺囑。
二、想要立一份有效的遺囑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遺囑人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設立遺囑不能進行代理,遺囑的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3、緊急情況下,才能采用口頭形式,而且要求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
4、遺囑最好經過公證。經公證的遺囑,在數份遺囑不一致的情況下,按照公證遺囑處理。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五、再婚前立的遺囑公積金留給孩子再婚后有效么
再婚前立的遺囑公積金留給孩子再婚后有效,遺囑只要符合以下條件,即有效,與婚姻關系無關1、遺囑人必須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遺囑人所立的遺囑必須是其真實意思表示。
3、遺囑人對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有處分權的。
4、遺囑的必須合法。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無效。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
六、民法典中個人婚前財產如何立遺囑
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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